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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哪个算命好?——推荐子非鱼师傅微信【992146054】生辰八字计算方法,如:一个小孩出生在公历2016年1月27日7时27分,通过阴阳历转换,农历生日是乙未年十二月(腊月)十八日辰时,这个乙未就成了天干地支的开头两个字。然后根据这个小孩出生在农历腊月,我们按照年上起月法:“乙庚之年戊为头”可以得出十二月的月令是己丑。
(一)六爻卦身的确定方法 六爻卦身的确定方法很简单,依据世应的阴阳及所居的爻位来确定卦身为何五行六亲。 “阴世则从午上起,阳世还从子上升,欲想识其卦中意,从初数至世方真即世爻为阴爻,从初爻起午,按一、二、三、四爻……的顺序,顺排午、未、申、酉……如世居三爻,又为阴爻,卦身则为申金;如世居六爻,又为阴爻,卦身则为亥水,依此类推。 同理,如世爻为阳爻,则从初爻起子,按一、二、三、四爻……的顺序,顺排子、丑、寅、卯……如世居三爻,而为阳爻,卦身则为寅木;如世居六爻,而为阳爻,卦身则为巳火,依此类推。 如“火风鼎”卦,因世爻为阳爻,且居二位,“阳世还从子上升”,故丑为卦身。丑土为子孙,故为卦身临子孙。 关于六爻卦身的问题也是自古以来就有争议的理论,一种观点认为,卦身非常重要,为所测事情的主体,一卦之灵魂。另一种观点则认为,卦身无足轻重,甚至可以略之。 (二)六爻卦身的类型 1.按六爻卦身的数量分类 按六爻卦身的数量可分四类: 第一类,一个卦身。一般卦都有一个卦身,如“火天大有”卦,二爻寅木财爻为卦身: 巳官— 应 未父-- 酉兄-- 辰父— 世 寅财— (卦身) 子孙— 第二类,卦身两现。有的卦有两个卦身,如“地风升”卦,官鬼酉金为卦身,此卦三爻、六爻两个酉金,故两个卦身。再如,“地天泰”变“山天大畜”卦,寅木官鬼为卦身,此卦主卦二爻一个卦身,六爻又变出一个寅木官鬼卦身,也为卦身两现。 酉孙-- 应 寅官—(卦身) 亥财-- 子财-- 丑兄-- 戌兄-- 辰兄— 世 寅官— (卦身) 子财— 第三类,卦身不现而伏藏。如“雷风恒”卦,寅木兄弟为卦身,本卦不现,伏于二爻亥水父母之下, 戌财— 应 申官-- 午孙— 酉官— 世 亥父—(卦身寅兄伏) 丑财-- 第四类,没有卦身。有的卦主卦、变卦、伏神及日月均没有卦身。如“天山遁”卦,未土父母为卦身,主卦不见,伏神亦无,故此卦无卦身。 戌父— 申兄— 应 午官— 申兄— 午官--世 辰父-- 2.按六爻卦身所临的六亲属性分类 卦爻有六亲之分,六爻卦身也有六亲之分。父母、兄弟、子孙、妻财、官鬼各有所应。预测某件事,卦身临何六亲是不同的。卦身临世爻、应爻也是有差异的。
【经】二年春,王正月戊申,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。滕子来朝。三月,公会齐侯、陈侯、郑伯于稷,以成宋乱。夏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戊申,纳于大庙。秋七月,杞侯来朝。蔡侯、郑伯会于邓。九月,入杞。公及戎盟于唐。冬,公至自唐。【传】二年春,宋督攻孔氏,杀孔父而取其妻。公怒,督惧,遂弑殇公。君子以督为有无君之心而后动于恶,故先书弑其君。会于稷以成宋乱,为赂故,立华氏也。宋殇公立,十年十一战,民不堪命。孔父嘉为司马,督为大宰,故因民之不堪命,先宣言曰:「司马则然。」已杀孔父而弑殇公,召庄公于郑而立之,以亲郑。以郜大鼎赂公,齐、陈、郑皆有赂,故遂相宋公。夏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戊申,纳于大庙。非礼也。臧哀伯谏曰:「君人者将昭德塞违,以临照百官,犹惧或失之。故昭令德以示子孙:是以清庙茅屋,大路越席,大羹不致,粢食不凿,昭其俭也。衮、冕、黻、珽,带、裳、幅、舄,衡、紞、紘、綖,昭其度也。藻、率、鞞、革□,鞶、厉、游、缨,昭其数也。火、龙、黼、黻,昭其文也。五色比象,昭其物也。锡、鸾、和、铃,昭其声也。三辰旂旗,昭其明也。夫德,俭而有度,登降有数。文、物以纪之,声、明以发之,以临照百官,百官于是乎戒惧,而不敢易纪律。今灭德立违,而置其赂器于大庙,以明示百官,百官象之,其又何诛焉?国家之败,由官邪也。官之失德,宠赂章也。郜鼎在庙,章孰甚焉?武王克商,迁九鼎于雒邑,义士犹或非之,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,其若之何?」公不听。周内史闻之曰:「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!君违不忘谏之以德。」秋七月,杞侯来朝,不敬,杞侯归,乃谋伐之。蔡侯、郑伯会于邓,始惧楚也。九月,入杞,讨不敬也。公及戎盟于唐,修旧好也。冬,公至自唐,告于庙也。凡公行,告于宗庙;反行,饮至、舍爵,策勋焉,礼也。特相会,往来称地,让事也。自参以上,则往称地,来称会,成事也。初,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太子,命之曰仇。其弟以千亩之战生,命之曰成师。师服曰:「异哉,君之名子也!夫名以制义,义以出礼,礼以体政,政以正民。是以政成而民听,易则生乱。嘉耦曰妃。怨耦曰仇,古之命也。今君命大子曰仇,弟曰成师,始兆乱矣,兄其替乎?」惠之二十四年,晋始乱,故封桓叔于曲沃,靖侯之孙栾宾傅之。师服曰:「吾闻国家之立也,本大而末小,是以能固。故天子建国,诸侯立家,卿置侧室,大夫有贰宗,士有隶子弟,庶人、工、商,各有分亲,皆有等衰。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。今晋,甸侯也,而建国。本既弱矣,其能久乎?」惠之三十年,晋潘父弑昭侯而立桓叔,不克。晋人立孝侯。惠之四十五年,曲沃庄伯伐翼,弑孝侯。翼人立其弟鄂侯。鄂侯生哀侯。哀侯侵陉庭之田。陉庭南鄙启曲沃伐翼。
【经】十有三年春二月,公会纪侯、郑伯。己巳,及齐侯、宋公、卫侯、燕人战。齐师、宋师、卫师、燕师败绩。三月,葬卫宣公。夏,大水。秋七月。冬十月。【传】十三年春,楚屈瑕伐罗,斗伯比送之。还,谓其御曰:「莫敖必败。举趾高,心不固矣。」遂见楚子曰:「必济师。」楚子辞焉。入告夫人邓曼。邓曼曰:「大夫其非众之谓,其谓君抚小民以信,训诸司以德,而威莫敖以刑也。莫敖狃于蒲骚之役,将自用也,必小罗。君若不镇抚,其不设备乎?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,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,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。不然,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?」楚子使赖人追之,不及。莫敖使徇于师曰:「谏者有刑。」及鄢,乱次以济。遂无次,且不设备。及罗,罗与卢戎两军之。大败之。莫敖缢于荒谷,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。楚子曰:「孤之罪也。」皆免之。宋多责赂于郑,郑不堪命。故以纪、鲁及齐与宋、卫、燕战。不书所战,后也。郑人来请修好。
伊尹相汤伐桀,升自陑,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,作《汤誓》。王曰:「格尔众庶,悉听朕言,非台小子,敢行称乱!有夏多罪,天命殛之。今尔有众,汝曰:『我后不恤我众,舍我穑事而割正夏?』予惟闻汝众言,夏氏有罪,予畏上帝,不敢不正。今汝其曰:『夏罪其如台?』夏王率遏众力,率割夏邑。有众率怠弗协,曰:『时日曷丧?予及汝皆亡。』夏德若兹,今朕必往。」「尔尚辅予一人,致天之罚,予其大赉汝!尔无不信,朕不食言。尔不从誓言,予则孥戮汝,罔有攸赦。」【夏社 疑至 臣扈】汤既胜夏,欲迁其社,不可。作《夏社》、《疑至》、《臣扈》。【典宝】夏师败绩,汤遂从之,遂伐三朡,俘厥宝玉。谊伯、仲伯作《典宝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