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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市算命顶仙准的?——推荐子非鱼师傅微信【992146054】生辰八字计算方法,如:一个小孩出生在公历2016年1月27日7时27分,通过阴阳历转换,农历生日是乙未年十二月(腊月)十八日辰时,这个乙未就成了天干地支的开头两个字。然后根据这个小孩出生在农历腊月,我们按照年上起月法:“乙庚之年戊为头”可以得出十二月的月令是己丑。
“刑冲合害”并见,以地位紧贴者为首要。如寅年、亥月、申日、巳时,寅申中间隔亥,巳亥中间隔申,一般均论寅亥合与巳申合,而不论寅申冲与巳亥冲。但在判断事情时,仍不能完全忽视其遥冲刑态之存在。 三合局或三会方遇它支来冲时,均应以合局或会方整体逢冲而视之。如寅戌三合局遇申冲寅,则称申来冲寅午戌合局,或称寅午戌合局去冲申,如果申的气势强于寅又强于午,则寅午戌将破局而无法合火。 子冲午,见寅戌来合午火,不能视为合午解冲,而应视为合午冲子,其午火之抗力加倍。 三会方的力量大于三合局,合局及会方并见时,应论会而不论合。 三合局的力量大于六合局,三合局及六合局并见时,应论三合而不论六合。 六合局的力量大于刑害,六合局与刑害并见时,应论六合而不论刑害。 六冲的力量大干六合,六冲与六合并见时,应论六冲而不论六合。 六冲的力量大于刑害,六冲与刑害并见时,应论六冲而不论刑害。 三合局或三会方的力量大干六冲,会合与六冲并见时,应论会合而不论六冲。 “冲合会刑害”并见,不可忽略各相关地支在命局中的气势。如辰年、酉月、卯日,根据前述原则,因六冲力量大于六合,应论卯酉冲而不论辰酉合;若酉中辛金透出天干,增强酉合金的气势,则此时应论辰酉合而不论卯酉冲了,但卯酉原来对峙之形态仍然存在,不可抹灭。 会合不一定能解除刑冲。如卯年、酉月、丑日、巳时,由于巳、丑助合酉金,反使酉冲卯的力量加倍。 有时会合可以解除刑冲。如亥年、巳月、酉日、丑时,亥水冲巳火,但因酉、丑来合巳火化成金局,致使亥水失去火的对象可冲。 有时刑冲也可拆解会合。如卯年、子月、寅日、申时,子水与申金本欲半合水局,却遇日支寅木冲申、拆解了申子之合。 有时会合也可拆解刑害,如寅年、巳月、酉日、戌时,寅巳刑,酉戌害,但因巳酉半合,寅戌半合,拆解了原有之刑害。 命有地支冲合刑害,若用神在天干,无须多议。若用神在地支,要先以冲合刑害之力轻重较量。 刑冲合害并见,以紧贴者为有力。如丑年子月寅日午时,子丑贴子午间隔,作合不作冲。 三合局,旺支逢冲而紧贴,以冲论。旺支逢冲而间隔,以局合论。 三合局,非旺支逢冲,虽紧贴也不以冲论。 方合见冲,作合不作冲。 以上所列是一般性原则,在实际论命时,遇到“冲合会刑害”并见的情形,须兼顾,而不能漠视其既合又冲、既刑且害的事实。
【经】九年春王正月。夏四月戊申,郑伯虿卒。得宝玉、大弓。六月,葬郑献公。秋,齐侯、卫侯次于五氏。秦伯卒。冬,葬秦哀公。【传】九年春,宋公使乐大心盟于晋,且逆乐祁之尸。辞,伪有疾。乃使向巢如晋盟,且逆子梁之尸。子明谓桐门右师出,曰:「吾犹衰絰,而子击钟,何也?」右师曰:「丧不在此故也。」既而告人曰:「己衰絰而生子,余何故舍钟?」子明闻之,怒,言于公曰:「右师将不利戴氏,不肯适晋,将作乱也。不然无疾。」乃逐桐门右师。郑驷歂杀邓析,而用其《竹刑》。君子谓子然:「于是不忠。苟有可以加于国家者,弃其邪可也。《静女》之三章,取彤管焉。《竿旄》『何以告之』,取其忠也。故用其道,不弃其人。《诗》云:『蔽芾甘棠,勿翦勿伐、召伯所茇。』思其人犹爱其树,况用其道而不恤其人乎?子然无以劝能矣。」夏,阳虎归宝玉、大弓。书曰「得」,器用也。凡获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获。六月,伐阳关。阳虎使焚莱门。师惊,犯之而出,奔齐,请师以伐鲁,曰:「三加必取之。」齐侯将许之。鲍文子谏曰:「臣尝为隶于施氏矣,鲁未可取也。上下犹和,众庶犹睦,能事大国,而无天灾,若之何取之?阳虎欲勤齐师也,齐师罢,大臣必多死亡,己于是乎奋其诈谋。夫阳虎有宠于季氏,而将杀季孙,以不利鲁国,而求容焉。亲富不亲仁,君焉用之?君富于季氏,而大于鲁国,兹阳虎所欲倾覆也。鲁免其疾,而君又收之,无乃害乎!」齐侯执阳虎,将东之。阳虎愿东,乃囚诸西鄙。尽借邑人之车,锲其轴,麻约而归之。载葱灵,寝于其中而逃。追而得之,囚于齐。又以葱灵逃,奔晋,适赵氏。仲尼曰:「赵氏其世有乱乎!」秋,齐侯伐晋夷仪。敝无存之父将室之,辞,以与其弟,曰:「此役也不死,反,必娶于高、国。」先登,求自门出,死于溜下。东郭书让登,犁弥从之,曰:「子让而左,我让而右,使登者绝而后下。」书左,弥先下。书与王猛息。猛曰:「我先登。」书敛甲,曰:「曩者之难,今又难焉!」猛笑曰:「吾从子如骖之靳。」晋车千乘在中牟。卫侯将如五氏,卜过之,龟焦。卫侯曰:「可也。卫车当其半,寡人当其半,敌矣。」乃过中牟。中牟人欲伐之,卫褚师圃亡在中牟,曰:「卫虽小,其君在焉,未可胜也。齐师克城而骄,其帅又贱,遇,必败之。不如从齐。」乃伐齐师,败之。齐侯致禚、媚、杏于卫。齐侯赏犁弥,犁弥辞,曰:「有先登者,臣从之,皙帻而衣狸制。」公使视东郭书,曰:「乃夫子也,吾贶子。」公赏东郭书,辞,曰:「彼,宾旅也。」乃赏犁弥。齐师之在夷仪也,齐侯谓夷仪人曰:「得敝无存者,以五家免。」乃得其尸。公三襚之。与之犀轩与直盖,而先归之。坐引者,以师哭之,亲推之三。
【经】十有三春王正月。夏五月壬午,陈侯朔卒。邾子蘧蒢卒。自正月不雨,至于秋七月。大室屋坏。冬,公如晋。卫侯会公于沓。狄侵卫。十有二月己丑,公及晋侯盟。公还自晋,郑伯会公于棐。【传】十三年春,晋侯使詹嘉处瑕,以守桃林之塞。晋人患秦之用士会也,夏,六卿相见于诸浮,赵宣子曰;「随会在秦,贾季在狄,难日至矣,若之何?」中行桓子曰:「请复贾季,能外事,且由旧勋。」郤成子曰:「贾季乱,且罪大,不如随会,能贱而有耻,柔而不犯,其知足使也,且无罪。」乃使魏寿余伪以魏叛者以诱士会,执其帑于晋,使夜逸。请自归于秦,秦伯许之。履士会之足于朝。秦伯师于河西,魏人在东。寿余曰:「请东人之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,吾与之先。」使士会。士会辞曰:「晋人,虎狼也,若背其言,臣死,妻子为戮,无益于君,不可悔也。」秦伯曰:「若背其言,所不归尔帑者,有如河。」乃行。绕朝赠之以策,曰:「子无谓秦无人,吾谋适不用也。」既济,魏人噪而还。秦人归其帑。其处者为刘氏。邾文公卜迁于绎。史曰:「利于民而不利于君。」邾子曰:「苟利于民,孤之利也。天生民而树之君,以利之也。民既利矣,孤必与焉。」左右曰:「命可长也,君何弗为?」邾子曰:「命在养民。死之短长,时也。民苟利矣,迁也,吉莫如之!」遂迁于绎。五月,邾文公卒。君子曰:「知命。」秋七月,大室之屋坏,书,不共也。冬,公如晋,朝,且寻盟。卫侯会公于沓,请平于晋。公还,郑伯会公于棐,亦请平于晋。公皆成之。郑伯与公宴于棐。子家赋《鸿雁》。季文子曰:「寡君未免于此。」文子赋《四月》。子家赋《载驰》之四章。文子赋《采薇》之四章。郑伯拜。公答拜。
一、四年,春王二月,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。二、三月,纪伯姬卒。三、夏,齐侯、陈侯、郑伯遇于垂。四、纪侯大去其国。大去者何?灭也。孰灭之?齐灭之。曷为不言齐灭之?为襄公讳也。春秋为贤讳。何贤乎襄公?复雠也。何雠尔?远祖也。哀公亨乎周,纪侯谮之。以襄公之为于此焉者,事祖祢之心尽矣。尽者何?襄公将复雠乎纪,卜之曰:“师丧分焉。寡人死之,不为不吉也。”远祖者几世乎?九世矣。九世犹可以复雠乎?虽百世可也。家亦可乎?曰:不可。国何以可?国君一体也;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,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。国君何以为一体?国君以国为体,诸侯世,故国君为一体也。今纪无罪,此非怒与?曰:非也。古者有明天子,则纪侯必诛,必无纪者。纪侯之不诛,至今有纪者,犹无明天子也。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,相朝聘之道,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,然则齐、纪无说焉,不可以并立乎天下。故将去纪侯者,不得不去纪也。有明天子,则襄公得为若行乎?曰:不得也。不得则襄公曷为为之?上无天子,下无方伯,缘恩疾者可也。五、六月乙丑,齐侯葬纪伯姬。外夫人不书葬,此何以书?隐之也。何隐尔?其国亡矣,徒葬于齐尔。此复雠也,曷为葬之?灭其可灭,葬其可葬。此其为可葬奈何?复雠者非将杀之,逐之也。以为虽遇纪侯之殡,亦将葬之也。六、秋七月。七、冬,公及齐人狩于郜。公曷为与微者狩?齐侯也。齐侯则其称人何?讳与雠狩也。前此者有事矣,后此者有事矣,则曷为读于此焉讥?于雠者将壹讥而已,故择其重者而讥焉,莫重乎其与雠狩也。于雠者则曷为将壹讥而已?雠者无时,焉可与通;通则为大讥,不可胜讥,故将壹讥而已,其余从同同。